一、前言onlyfans 免费视频
洑口乡位于永泰县西部,与德化县接壤。源自德化的大樟溪自西向东流过,源自尤溪的长潭溪和源自德化的后亭溪自北向南流过。洑口地形由平地、河谷和山间小盆地组成,海拔在200至800米之间,落差不大,从山谷到山顶的步行手艺正常在半日之内,往复大多不擢升一日。
洑口地区的聚落大致不错分为两类:洑口、双溪、后亭、官林等墟落位于河谷地带和山间盆地,耕地较多,交通便利;其中洑口村地处河流交织处,是乡政府驻地,历来是当地集市中心和交通节点。而盗窟、厂坪、后寨、紫山等墟落位于山腰或山上,平地较多,山林资源丰富;其住宅建筑较为分散,大多依山势而建,这可能与当地的山林开拓与筹办密切连络,响应了山区开拓的不同阶段和面向。
洑口地处深山,交通相对封闭,于今仍然保存相对完整的社会文化传统。当地村民对代代相传的历史文件极为调度,许多村民家中齐储藏有花样各种的条约文书、账本、礼节文件等。2018年7月,笔者初度参与厦门大学民间历史文件讨论中心在洑口乡的郊野访谒,以盗窟村黄氏家眷为中心采集了多数历史文件贵府。以此为机会,笔者又陆续到洑口周边乡村和德化县王春、淳湖等地开展郊野访谒,深入了解当地历史上的山区开拓进度与社会经济形态。本文主要依据连络历史文件与郊野访谒贵府,熟谙明清以来洑口地域社会与盗窟黄氏家眷的发展。
咱们在盗窟村采集的历史文件,主要来自当地的11户村民,共有2000余件,其内容见表1。
这些历史文件的内容,触及家眷事务、赋役轨制、产权交易、山林纠纷、宗教庆典、情面交易,涵盖了村民生活的不同领域。因此,通过分析妥协读这些民间历史文件,不错较为深入地探讨当地历史上的生计模式与社会变迁。
二、洑口地域社会的形成
1.聚落与族群
今洑口乡政府驻地,原为威显庙(威济庙)原址。此庙听说始建于唐代,主要供奉陈胜。北宋嘉祐七(1062)年,黄彝撰《威济庙记》,记叙了这座寺院的来历,为咱们了解洑口地区的早期开拓史提供了足迹。兹摘要如下:
唐永泰二年,兹邑初置,邑东谈主柯氏者,因涨往渔于川,忽中流有若枯木泛但是来,直其前,怪而视之,乃洑口祠所立王之刻像也。既尝所经见,愈甚惊险,遂亟推之,复溯波而上。如是数四,乃躬取之,奔告一邑东谈主。邑东谈主素奉王之威德,相谓曰:“吾邑初置,王之来,其为吾民之福欤?”乃即今庙之址,叠石为屋,以安其像。民之祷祠,或渔樵而至者,往往于石室中获铜钱。自是遐迩钦向,祷祀辐辏。旋建祠宇,以严祭飨之事,其应如响。而时潦凶札之沴,兹邑常少,实王之庇。居东谈主行商,莫不绘制而诚奉之;仕宦视事,必先伏谒祠下。始利己洑口城隍之神,几三百年。
据地方志记载,陈胜为福州乌石山东谈主,后被供奉于永泰县东南二里的护境王庙。在洑口建庙供奉陈胜,源自渔人发现陈胜雕像溯流而上;一时渔樵、居东谈主、行商、仕宦前去祷祀,视陈胜为城隍之神。由此可见,早在唐宋时期,洑口地区已有寺院和聚落。
明清时期,大樟溪的水路交通颇为流畅,促进了洑口地区的山林开拓。明东谈主曹学佺在《永福山水记》中记叙:“其南而与德化接者为洑溪。洑溪源乍可滥筏,一日始可舟,至洑口势始大。舟用樟木,……操者两东谈主,容可三四十石而止。”也即是说,明代大樟溪上游只可撑小木筏,自洑口驱动河面变宽,不错通航大舟了。据万历《永福县志》记载,洑口渡口“南通兴化,北通建、剑”,不错说是其时闽中的水路要道。
当地的林木采伐之后,先通过长潭溪与后亭溪悠扬至洑口,再往大樟溪卑鄙放排。因此,清前期在洑口形成了区域性的市集中心,即洑口市。由于落魄游泳文条款的各别,在后亭溪和长潭溪放运的主若是小段散木和竹子,到洑口再由排工扎成大型木筏经大樟溪放运至福州。因此,后亭溪和长潭溪两侧墟落与洑口村卑鄙墟落的经济职能有所不同。
图1“九乡”分散图(李进辉制)
据实地访谒,在长潭溪和后亭溪流域,自明清以来存在堪称“九乡”的墟落集团(图1)。这些墟落大多是明代形成的,其早期居民主若是屯田军户等外来侨民。如岭头坪林氏,其开基祖林文赦于洪武二十六(1393)年从尤溪县君竹溪到土产货开基,最先入赘珠峰村谢福财家。到弘治年间,其后东谈主向里长林宇购买了山场,条约如下:
立卖山契永邑洑口东谈主里长林宇祖遗有税山壹派,坐落本齐岭头坪地方,土名东至圆潭仔、石码岐横路至金龙溪界,南至格里坑、厂坪直出柴桥坑、土仑山下□□界,西至安洋寨、壹横平坑、山头岐、大石坑、乌石仑、半岭坑、尾大仑、八镜溪至三层溪界,北至棒桷寨及作福岐、乌石山、花坪林、后山仔界等处,四至界明。今因无银完粮,托东谈主为中出卖与本齐民林仙福处。三面言议,时值价银壹拾捌两正。其银随契交足,其山场逐壹永付银主掌管为业,任从其便。在前并无重张他东谈主财物及错乱不解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露面支当,不涉买主之事。向后盖屋砌坟,俱听买主,任便管业,别东谈主不得争占、妄行取讨□阻。今欲有凭,亲立文契壹纸,永恒付执为照。
弘治叁年六月二十一日。亲立卖契:里长林宇。中东谈主:张文福。同中:里长刘福。<押>(益后)
里长林宇因“无银完粮”,以价银18两将岭头坪税山出卖给林仙福。从契中的诸多土名看,这片山场的面积相当广大。此契加盖“永福县印”,可见已完成税收过户,“其山场逐壹永付银主掌管为业,任从其便”。此外,里长刘福看成“同中”,对产权交易两边齐是强有劲的不休。
林仙福的先东谈主移居德化后,仍历久保留洑口岭头坪等地的产业。弘治九(1496)年,林仙福与林大宽同立如下“合约据”:
立合约据兄仙福、弟大宽等,于旧年弘治年间昆玉同买得本齐洑口林宇岭头坪宅基贰座……又买得山容颜界,载在原契内领悟……旧年父文赦、叔文政同买得谢家石狮竹林杂木,俱在内领悟。于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十□日,弟大宽父文政开基德化焦溪村口尾住居,未始同管山场。今昆玉相议,邀请亲一又进前来家,夹立合约贰纸一样,各执一纸,永为存照。倘日后洑口卖主再来增添价银,弟应半均出价银,弟大宽不得异言等情;子孙后日回家之时,其山场宅基、业产俱各应半中分,兄仙福子孙不得异言等情。
这一条约标明,在早期侨民社会中,分居各地的族东谈主不错通过搭伙的花样,共同购置山场等产业。外迁的族东谈主天然不可共同管业,但为了保留其关联权益,必须承担可能发生的找价。应当指出,从洪武二十六年至弘治九年历时103年,林文赦、文政与仙福、大宽不可能是契中宣称的父子、叔侄关系。
双溪村白氏开基祖“刘一公”,为明初来到永泰的屯田军户。《双溪白氏族谱》记载:“盖予鼻祖刘一公,生自延平,胸藏孙吴韬略。缘本姓数奇,借名‘刘一’,仕出为明卫官。政洽军民,一时盛称白刘一公之德云。于永乐三年,因调拨到永,在永末齐,遂家于后亭双溪湖边之洋。对两岫而带双溪,名曰新安,创业贻谋,为悠远计。”永乐初年,卫所在永泰扩大屯垦范围,在三十五齐一带设有“洑口屯”。白厝白氏的鼻祖白刘一,应该即是此时被派到洑口屯的军户。明中世之后,由于屯政摧毁,屯军家眷的生计颇为艰辛,频频与土著发生错乱。如白厝白氏,“传至七世祖神养公,身虽沉静而志不愿居下。时明隆庆元年,公年方十六,有林懋经者,越占公之山造坟,控诸上宪究还。拟经发往边戍,当给有印帖付管业。”洑口林氏为里长户,可能适度了当地的山场。白氏看成屯田军户,与林懋经发生山场之争,最终得到“印帖”,不错正当“管业”。这证明,其时白氏族东谈主一经参与了当地山林资源的开拓。
后亭村卢氏开基祖听说亦然军户后裔,其后转为“民籍”,于明中世来到永福拓荒。卢氏族谱记载:“鼻祖太佑公,封为锦衣卫指挥,坐镇尤溪卅九齐马峰寨。未更移,迁尤溪卅七齐庐山头住居,系是民籍……贤聪公又迁永福卅六齐后亭地方,土名上登洋,架屋住居。此地两溪边原是荒坂,时贤聪公自张桔槔,开垦成田,后系洑口林廷献子林子大管业。”卢氏祖先在后亭溪流域开拓瘠土,可能最先并未入籍,因而其产权登记于林氏里长户名下,由林氏族东谈主“管业”。到了万历二(1574)年,卢氏族东谈主已在当地购买“税山”,从事开垦和栽种,得到了正当的“入住权”。卢氏族谱记载了如下条约:
立契书林懋绶,为因无银应用,将祖置税山一号,坐址卅六齐后亭地方,土名上店洋、境头、猫坪等处,情愿托中送卖与卢从居为业。三面言议,价银壹拾捌两五钱正,其山付银主掌管开垦,栽插生理,盖屋造坟,任从其便。向后不谏言及增赎之理。计开:
一、上店洋,东至振岩潭尾坑仔,西至枷桢木,南至溪,北至仑顶;
一、境头,东至长垄坑,西至君潭头熇坑,南至湖隔,北至溪;
一、猫坪,东至坑,西至湖格,南至祝丰坪,北至坑;
一、十二丈金字面,下至溪。
万历弍年十月 日。立契:林懋绶。中东谈主:黄谈富。在见:倪兴武。
此契中的卢从居为卢贤聪之子,“上店洋”即族谱中的“上登洋”。这笔交易中的“税山”似乎并未崇拜过户,但卖主本旨“其山付银主掌管……任从其便”,可见卖主领有山场的完整产权,此时一并让渡给卢从居。天启三(1623)年,卖主林懋绶之子兆定、兆寔向卢从居之子卢珠添找价,“其山场父卖之后价未足,今托中再尽出银叁两正,前去完粮”,可能这片税山此时仍未过户,卢氏才得以陆续索要隘价。值得注重的是,其时卢氏一经通过顶替户籍,参加了当地的里甲系统。卢氏族谱记载:
先是嘉靖卅三年,被七甲郑通报为甲首。彼时洑口林太出官,争为伊十甲干下甲首,应当民户,帮其时留江当差。留江无子绝嗣,又报陈盛隆帮贴。至于隆庆五年该当日历,盛隆昆玉家贫,脱逃异县,户役累及,向他代赔。自隆庆五年至万历十一年,诡计一十三年,代他赔纳。是年逢该攒造,县主署印,割入户长卢珠福,姑将盛隆告退,然后自强一户。
这里的郑通和林太,可能分别是七甲和十甲的里长。按明代里甲轨制,每110户为一里,分十甲逐年轮替应役,每甲各有1户里长和10户甲首。到明代中世,由于多数甲首隐迹或绝户,各地里长齐得设法找东谈主顶替甲首或“帮贴”甲首当差应役。恰是在这一历史布景下,卢氏先是被七甲里长郑通拉去当甲首,其后又被十甲里长林太抢去帮甲首留江当差。留江是绝户,顶替他的陈氏昆玉因家贫隐迹,卢氏从隆庆五(1571)年以后齐是代陈氏“赔纳”赋役。到了万历十一(1583)年大造黄册时,才去除了陈氏户名,崇拜在十甲为卢氏立户,户长为“卢珠福”。
洑口林氏家眷历久担任十甲里长,是当地雄踞一方的世家巨室。据万历《永福县志》载,嘉靖三十八(1559)年倭寇陷永福,官方“不可征发一卒为卫”,“及至洑口,乡民林泰者素以军法部勒其佃客,乃召三百东谈主以从”。这里的“林泰”,应该即是上述条约中的“林太”,即“十甲干”里长。卢贤聪被招入十甲之后,可能也参与了其时的抗倭步履。尔后,卢氏父子向林氏购入山场,假寓于后亭,终末入籍第十甲。这户外来侨民的入籍假寓经过,蚁合响应了明后期永泰山区的社会转型。
2.赋役共同体
明代后期,为了适度流动东谈主口,帮衬社会步骤,福建各地仿效王阳明的“南赣乡约”,全面扩充乡约保甲法。嘉靖二(1523)年,福州知府汪文盛“核十邑之籍,乡约兼保甲之法”。嘉靖三十八年,永福知事文惠在倭变安靖之后,“立保甲之法,以束菁户畬民,民甚赖之”。万历十七(1589)年,福建巡抚赵参鲁“行乡约保甲法,闽境少盗”。次年,永福知事陈想谟“令里宰举山谷中种菁客民籍记之,使相觉察。于是相率治生业,不敢为乱”。自此之后,洑口地区的里甲系统与保甲轨制相蚁合,成为赋役编审与东谈主口登记的基本轨制。在现有民间文件中,“里”与“保”频频通用,二者的组织架构基本换取。
康熙三十(1691)年,福建全省扩充“粮户归宗”轨制,即责成系族组织征收钱粮和摊派劳役。在此情况下,底本的里甲系统成为以各巨匠眷为单元的赋役共同体。雍正二(1724)年,永福县实行摊丁入地,“以盛世滋生户口蓬勃,编审时只将人丁实数造册进呈,以见升平治疗之盛,永不加赋”,这就将钱粮额度固定下来。不外,摊丁入地在洑口地区可能并未得到切实扩充,当年,地处长潭溪上游的三十六齐三甲各姓经过公议坚定了如下合约:
立合约三十六齐三甲里排李国泰等,今为今年现役,会集全干公议:其日历原系丁米均匀,今丁米亦有增减不等,理当扣额分期。因现役已蒙宪革,原无差派等事,又为本干丁米增减无多,且以宪行取丁归米,未始定归□□,未便实筭分期,权照五十三年旧期阄规,交替列后。其山酒税,约全干公催。至于□料奏销、驿站请批、上行驳取,并翌日有事,及上差下县、迎官接送、年节中秋、□□□饮、祭祀执事家伙等,俱系值阄之东谈主露面收派。□□内议用费有三钱为止者,须当阄自办;倘有三钱以上者,当出全干均匀,不得独累一东谈主。凡有公务,当阄者不得推托误公,同干者须齐心共济,不得坐视;如多情等,应全干共攻。今年言定,依契合约,止凭五十三年旧簿旧期□行□□□□,现年应五斤米,多寡添减,日历不得执故例抵塞。今欲有凭,立合约为照。
雍正二年正月吉日。立合约:三甲里排李国泰、柯文隆、苏荣华、□谈亨、康兴基、谢瑞华、谢君来、张亮兴。公见:班友林□瑞。<押>
从合约的签字不错看出,这一赋役共同体包括李、柯、苏、康、谢、张等家眷。按照常规,该甲每十年轮充一年劳役,到雍正二年又是轮充之年,理当在本甲里面按照本质丁米数目重新安排各家应役日历。不外其时一经清除里甲“大当”之役,而摊丁入地尚未实施折算,且本干丁米变化不大,因此各家眷议定仍然摄取上一轮“现役”安排的日历。此外,其时天然一经取消了由里甲轮替承担的大多数劳役,但仍有各种临时性的差遣,需要数目不等的用度。对此合约法规,如果用度在三钱之内,由轮值之家承担;如果擢升三钱,由全甲均派。合约还稀奇法规,本甲承担的“山酒税”由“全干公催”。当地的“山酒税”是按里甲分管的冗赋,与山场的权益分拨密切连络,实行全甲均派有助于共同适度山场、帮衬产权模范。
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地,可能变成各家眷赋役包袱的变化,从而打乱原先阄定的应役次序。因此,当地各家眷在永福县扩充摊丁入地当年就举行公议,决定保管原先的应役次序。这证明,经过明中世以来的赋役轨制考订,洑口地区一经形成了相识的产权和赋役模范。盗窟村保存了雍正十一(1733)年分管“山酒税”的记录,兹抄录如下:
伦理片在线观看本保十甲开支:原额山税系银,每甲应系银壹钱叁分叁厘。合共十干山税,该纳银壹两叁钱叁分正,并酒税在内,十年纳一次。
当地山酒税由十甲轮替缴纳,每十年应纳银1.33两。在各甲里面,一般还要依据每户的“官丁”分管本甲的山酒税。举例,民国七年后亭卢氏族东谈主誊抄的一份合约,记录了本甲各户分管山酒税的情况:
五保十甲山酒税,逢辛年收入完官。卢泮户下共应征税壹两叁钱叁分库:祥峦柯立诚纳二钱六分;盗窟黄新发该纳二钱六分;双溪白教周该纳二钱六分;伡头吴成余该纳五分;厂坪黄可理该纳壹钱;金龙溪李开信该纳四分五厘;官林郑文济该纳四分五厘;黄厝坂施尔灿该纳四分五厘。内除黄新发自完一钱二分,实在粮一两二钱一分。
这一记录的产生年代不解,但光显晚于雍正十一年。所谓“五保十甲”应该即是万历十一年卢氏入籍的“三十六齐十甲”,入籍户主“卢珠福”也已更名“卢泮”。而且,清代卢氏家眷一经担任了后亭保的保长,不再依附于洑口林氏家眷。
3.社庙与乡约
在明清时期的洑口地区,除了存在里甲、保甲之类的赋役共同体,还形成了以社庙、乡约为中心的庆典定约。明初,国度扩充里社祭祀轨制,每里建立里社坛,以“春祈秋报”和讲读誓约来对群众履行教会。跟着里甲制崩溃,里社祭祀逐步被各村境庙所取代,洑口地区形成了以“九乡”定约为依托的庆典体系。在后亭村卢氏余庆堂,现有嘉庆七(1802)年的碑刻《重振福宁宫记》,为咱们了解“九乡”定约提供了足迹。兹抄录如下:
永之西属英达里有后亭坂,为锦屏之地户,亦九乡之保险也。其地脉从太华山发祥,曲折逶迤廿余里而下,钟为一坂,既长而广,亦□□乎!枕屏山,环曲水,辅其左为东山,弼其右为案格,古寨相持,深溪长流,所谓地脉钟灵者,非耶?地为卢姓祖产,遍植樟木,四荫风水,荫翳成林,干霄蔽日,暑不张盖,雨不沾衣,乡之东谈主以为乘凉胜地焉。明季卢姓捐盖社庙,以崇祀黄、杨二大使之神,春秋之祈报在斯,九乡之会约在斯。迄清初,经兵灾而无余烬,英里东谈主就其基而狭之,筑土为小屋,聊安神像。嘉庆五年,洪涛涨溢,墙宇倾颓。贡生卢严仲素重义好施,遂捐金弍百余两,倡为善举,劝题善信,以未焕庆不雅,再捐白金五百两,凑为完成。则见辟其旧基,外围以墙,上为神龛,中为享堂,下为戏台,外为大门,旁为两廊,翼以扶屋,栋宇巍峨,金添后光。盖领域于兹丕焕矣。彼齐东谈主士□□□使之赫焕濯灵,祷祀辐辏,其应如响,福庇斯民。九乡共庆康宁,谓为“福宁宫”,良有以也。年三月初九,乃大使生辰,九乡定期演戏,共申庆祝,以报神贶。盖寺院之壮不雅异于昔,乡东谈主之敬奉异于昔,而神之威灵益异于昔矣。予于壬戌春署县事,乡之闻东谈主挽予为文,以纪其事。予不禁兴叹曰:“有地之灵,斯有神之灵,而东谈主之杰亦于是乎!”始故记之。
宜城乙堂□撰。
如上所述,后亭卢氏在明末创建的社庙,一度成为九乡“会约”之所。嘉庆五年卢严仲倡捐重建后,每年农历三月初九,九乡在此演戏庆祝神诞。这种以寺院为中心的地域定约,本质上即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社区组织。这次重建导致了明代国度建制下的后亭社坛最终演变为民间村庙,而春祈秋报的里社祭典和宣讲教会也为“九乡演戏”所取代,完成了地方神灵和庆典体系的透顶转型。
据实地访谒,所谓“九乡”包括原三十六齐三甲和十甲的各大姓,清代以来主要包摄于南山保和后亭保。因此,“九乡会约”本质上是跨地域、跨族姓和跨行政建制的社汇注集。这个聚集秘密了明代以来快速开拓的长潭溪和后亭溪流域,据此不错臆度,“九乡会约”即是为顺应山区开拓而形成的地域定约,其主义在于适度外来东谈主群,帮衬社会模范。
1924年,后亭溪水泛滥,冲毁了福宁宫,尔后再也未能重建。不外,在当地的历史挂牵中,福宁宫依然占有进军地位。据乡老回忆,当年福宁宫在农历三月要运动演戏许多天,从三月初六驱动筹备,初七是九乡共同演戏,初八至十五由各乡轮替演戏(亦有两乡合办的);最进军的是十六至十八,要到洑口连演三天,由九乡共同策划。福宁宫有常设的董事会,负责组织每年的祭典和演戏行为,还要共同商榷地方各种群众事务。董事限额分配如下:后亭卢氏、土洋温氏、双溪赖氏、白厝白氏各2东谈主,官林林氏、厂坪郑氏、岭头坪林氏、湖头曾氏、珠峰谢氏、盗窟黄氏、振洋面李氏、东山黄氏各1东谈主。这些家眷底本齐在里甲和保甲系统之中,因此“九乡会议”本质上是当地的巨室定约。
三、盗窟黄氏家眷的发展
1.建筑与家眷
在洑口地区,盗窟应是形成年代较迟的聚落。在乾隆《永福县志》中“盗窟”是三十五、三十六齐的42个墟落之一,不外盗窟看成地名更早就出现了。在盗窟村现有的条约文书中,有一件嘉靖二(1523)年张君良等卖山条约,内称“承祖置有丁山壹派,坐址本乡盗窟等处”,天然其时盗窟只怕已形成聚落。频年来,村民在隔邻山上找到寨堡名胜,并树立指令牌,定名为“格头寨”。经笔者踏勘,格头寨仅存寨墙,主体基址湮没在树林中,应该一经舍弃很深化。而且格头寨建在山顶,穷苦水源,只可看成临时避风港,很难形成聚落。
现在盗窟村的大型民居建筑,大多是称为“堂”的大厝,如祥福堂、南湖堂和余庆堂等。这些大厝的特色是木构和石构蚁合,体量盛大,一般有2—3进深、7—9开间,可住数十上百东谈主。不够住就在隔邻新建,形成由不同期期住宅组成的聚落群。举例,创建于嘉庆年间的余庆堂,占大地积达3652平方米,于今仍保存无缺。晚清时期,余庆堂陆续分出新庆堂、祥福堂(图2)和积德堂;20世纪50年代分出星庆堂,70年代分出福庆堂、升华堂,80年代分出德庆堂;另有不知何时间出的南湖堂,一共分出了8座新堂。此外,村里还有重大穿斗式木架构建筑,正常亦有两层两进三开间。这些民居建筑散布山间,屋前是村内为数未几的境界,屋后是村民自家的山林。很彰着,这种聚落形态是在山区开拓进度中渐渐形成的,其优点是便于就近筹办山林。
图2 祥福堂
盗窟村的“堂名”也保留了山区开拓史的印记。这些堂名并非传统的以郡望或典故来定名的“堂号”,而是因地制宜,由风水先生所起。有村民合计堂名本质上起到门招牌的作用。堂名被用于盗窟村的各种庆典行为中,如元宵庆典和超度庆典中羽士所用的疏文就以“境-坊-厝”的庆典空间倡导对屋厝及居民进行定位。2019年农历七月,咱们在盗窟村的祭祖庆典中看到如下祭文:
阳居新庆堂厝裔孙黄朝孝,备办冥钱壹斤,答奉后堂厝江夏郡历代宗亲……一同修受。祈保子孙登财两旺,繁华双全,一年光彩,四季吉祥。
太岁二〇一九己亥年七月初七日,新庆堂厝裔孙黄朝孝。<押>
这篇祭文写在黄表纸上,庆典收尾后烧给祖先。祭文中自称是“阳居新庆堂厝裔孙”,之后摆设“后堂厝”派下的历代公、妈,其道理就在于指引祖先保佑特定的裔孙,可见堂名既是空间定位方式,亦然家眷组织的符号。在村民日常生活中,这些创建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新老住宅,即是他们的家眷认可符号和庆典行为中心。盗窟村豪阔特色的民居建筑和聚落形态,如今已受到无为真贵,频年来接踵入选国度级“传统墟落”和“绚丽乡村”。
据村民代代相传,盗窟村原有张、陈、郑、黄四姓,其后只剩下黄姓。盗窟黄氏族东谈主的祖先挂牵,正常是回想至德化县桂阳乡王春村。笔者在盗窟村访得两部家支:一是清代的写本(下称《盗窟黄氏旧谱》),成书手艺省略,内容止于嘉庆年间,主要包括世系图、列传和谱序;一是2008年新修的《江夏盗窟黄氏谱志》,主要包括谱序、世系图、列传和盗窟村小志。蚁合家眷文件和口述史料,不错一窥盗窟黄氏家眷的发展史。
《盗窟黄氏旧谱》的谱序记叙黄氏祖先起源:“初居汀州府清流县,黄审知公生有五子……次子守宽公居兴化府黄石,开台山黄村乡,肇大公开支,公生四子,丙壹公居在黄村乡,丙贰公开古格,丙叁公居盗窟乡,丙肆公居尤溪廿齐。”由于“自光寿公至三十四代族谱被焚”,丙四公至三十五代黄六公的历史一经难以验证。
笔者曾到德化桂阳乡王春村(即黄村)访谒,民国《台山黄氏族谱》记载丙四公“莫考迁移何方”,21世纪版《台山黄氏家支》记载丙四公的行止“有传为后门头,有传为永福盗窟居住,经查实是居住永福盗窟”。这证明,盗窟黄氏与王春黄氏也曾历久失去连络,近几年才重新联宗通谱。
条约文书为探讨盗窟黄氏家眷的早期历史提供了足迹。如盗窟村黄朝训先生家中现有如下嘉靖二(1523)年的条约:
立卖契东谈主张君良、侄尔兴,今因大造,无银纳丁,将承祖置有丁山壹派,坐址本乡盗窟等处,东至横冲溪,西至山坪格,上至德化为界,下至双溪、土洋为界,四至分明,自发托中送卖与本乡黄有福表兄边。三面言议,时值价银贰拾叁两正。其银即日收讫,其丁山付黄家承当纳官。自卖之后,仍从买主前去管掌为业,□并无叔昆玉侄等情;如有此等,系良露面知当,不涉有福之事。其山向后再无增尽之理。二家情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亲立交契壹纸付与买主永执为照者。
嘉靖贰年五月。立买契东谈主:张君良。同卖东谈主:侄尔兴。中东谈主:陈三兄。在见东谈主:王世明。<押>(永恒收执)
这是现在在盗窟村发现的年代最早的条约,契中的买主黄有福是盗窟黄氏的开基祖黄六公之子,这笔交易很可能是盗窟黄氏第一次购置山场。卖主张姓叔侄应是土产货的甲首户,因无力缴纳丁银,故将山场卖给黄有福管业并“承当纳官”。嘉靖二年,福州知府汪文盛“核十邑之籍,乡约兼保甲之法”,黄有福很可能因“纳官”而被编入保甲。这一“丁山”的四至,与今天盗窟村的范围相当接近,可见这次交易为盗窟黄氏家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现有盗窟黄氏文书中,有不少触及家眷祭祀及提留公产的贵府,包括:①谈光四(1824)年黄仁聪三子所立《仁聪义冢簿》,记录从乾隆十七(1752)年到谈光十(1830)年间五次提留祭产;②谈光二十九(1849)年黄子达为其六子所立《明房阄书》,记录了“养膳田段”“抽付家长田段”“抽付六房轮替纳粮完官田段”;③民国十九(1930)年黄盛华为其三子分家之后所誊录的《礼春秋三房阄书》,记录了“膳田”“膳楂林”,并注明:“阄存养膳,俟百岁之后,行将此田为祭田,交替轮替,周而复元。”
其中《仁聪义冢簿》记载:“我祖仁聪公……原有祭典祀田叁号,坐址本乡郑塆,土名阿义冢前,并胡福垄及墘仔,又郑塆坂仔头民田,租谷壹佰斤,载粮陆分伍厘库,纳在黄新旺名下。又郑塆头厝右边横盖租银壹钱伍分,积年轮替祭扫。”尔后其子孙五次提留祭产的情况见表2。
另外,黄子达《明房阄书》记录了53处田段,黄盛华《礼春秋三房阄书》记录了25处民田和8所楂林。可见,晚清至民国时间,盗窟黄氏族东谈主在分家时有明确的提留公产意志。这些公产为祭祖行为提供了经费,是维系家眷组织的要害。就现在征集到的文书而言,养膳和祭祀的公产齐是在房支内提留的,尚未见到全族公产的记录。
2.文本与庆典
盗窟黄氏家眷的开基祖六公(三十五世),仅传一子八公,到第三代有四昆玉,其中仅有老猛进寿一系传了下来。第四代分新发、新旺二房,这是现在盗窟黄氏的主要分支。到第五代(三十九世),新发派下分为永祖、永居二房,新旺派下分为仁聪、仁志、仁财三房。(图3)尔后,家眷里面的生涯竞争日益强烈,以致黄氏各房派的东谈主口发展很回击衡。兹依据《江夏盗窟黄氏谱》的记载,将各房第50—53代的东谈主丁数列为表3,可知现在东谈主口较多的为长房一片下的2、4、7三个支派,而长房二派下的族东谈主一经三三两两。在族谱中,二房三的族东谈主只见于世系图而无列传。
图3 盗窟黄氏族谱所载房支图
不外,当地村民的口授谱系与族谱记载并不一致。受访族东谈主齐说我方是大一、大五、大七和二房的子嗣,合计其余支派在当地早已失传。他们认可的传承谱系,大致是祖公传下大房和二房、大房又分出七支,大房七支中究竟有哪几支传下来也存在争议。2008年编纂族谱的黄先生对此大感不测。
如何看待这种口授谱系与文本记载不一致的表象?陈其南也曾指出:“笔墨化的系谱常识和不雅念上的系谱常识具有不同的作用,笔墨化的族谱之裁剪正常是在于强调成员间的家眷一体感……相背的,一个饱胀证据分房的法规来分配权益义务的家眷,并不一定修有族谱。”如果分房(以及房支意志)能够得意权责分配的需要,文本记载也就不那么进军了。通过熟谙盗窟村的年节庆典行为,咱们不错发现,分房的原则在村民生活中至关进军。
盗窟村每年齐要举办中元祭祖和冬至省墓庆典,其花样相对简便,一般莫得统一安排,各家自行办理。七月十五一早,黄氏族东谈主前去黄氏祠堂“后堂厝”(图4),献上祭品,念诵祭文,灭亡纸钱和祭文,祭拜之后返家,待到午后再去把祭品提回。冬至省墓亦然各自前去嫡系祖先的坟地,断根杂草、藤蔓,为祖先和地皮神供奉纸钱,燃放鞭炮。2019年冬至,大七房在集体省墓之后组织了聚餐。
图4 后堂厝
在祭祖庆典之前,黄氏族东谈主有两项集体行为。其一是七月月吉清算祖屋“后堂厝”,各房齐要派东谈主参加。祖屋是一座单层一进三开间的建筑,前有半月池,内设一张供桌、一个香炉,莫得陈设任何祖先牌位(图5)。其二是七月初二“修路”,大一房负责修整前去德化凤坪村的山路,大五房负责修整前去亭坑和横山岐的山路,大七房负责修整前去透立场的山路,二房负责修整前去涂洋的山路。“修路的兴趣,即是说咱们的山界到这里。”对村民来说,在每年七月祭祖之前,各房通过“修路”共同帮衬山界,才是祭祖庆典的实在道理。
图5 后堂厝
在洑口地区,中元祭祖时节上山“修路”,似乎是各村齐要举办的行为。2019年农历七月,笔者曾奴婢后亭卢氏族东谈主上山“开火路”,即开辟防火带。其时除了去除杂草和藤蔓、平整路面之外,还有一项稀奇责任,即一齐刨开树木表皮,写下“锦屏众卢”的标记(图6)。“锦屏”是旧时对后亭村及隔邻区域的雅称,“锦屏众卢”即后亭卢氏族东谈主。这一标记的道理在于证实山林包摄权,警示外姓东谈主不得侵扰。咱们注重到,“修路”是在房支框架下组织的家眷事务,可见系谱法规在家眷事务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每年正月举办的元宵游神庆典中,通常不错看到这种组织原则。
图6“开火路”时标记“锦屏众卢”
盗窟村每年正月十二的元宵游神庆典,由口授系谱中的四房轮替作念头举办。当头的房派最先要提供东谈主力。如在里面推荐“挂厨子”来策划庆典,原则是按照个东谈主智商搭档,基本上每个东谈主齐能轮到;还要选东谈主承担抬轿、撑凉伞等任务。其次要提供经费。2019年当头的大五房有80余户,其中一半家庭提供贡品,另一半家庭交1000元行为经费;其他三个房派则由小头挨户挨门收取五至十元不等的“灶钱”。第三,要在永安堂举办谈场,由四个财务东谈主员经管“菩萨钱”,用于村内群众事务,如筑路、修缮寺院等。终末,要环绕盗窟村的聚落和山场举行巡游庆典。
元宵巡游时间一般要举行扶乩庆典。2019年元宵节,盗窟村的张王法主乩示要“回家”,村里派代表将其送回德化石牛山的祖殿并进香,回村之后再次举办绕境巡游庆典。这次巡游的范围更广,沿着盗窟村的聚落和山林范围绕了一整天(图7),队列包括:锣手10东谈主、饱读手6东谈主、“唐公”“唐妈”“法主”轿夫各4东谈主、撑凉伞2东谈主、擎香牌2东谈主、“香头笼”“判官”“吉使”各1东谈主、入出殿“担粿菜”各3东谈主、“挂厨子”10东谈主等(图8)。在巡游途中,羽士将贴有神符的犁头埋在纠纷频发的山场及与德化接壤的防火路下面。
在盗窟村,元宵巡游的符号道理在于离别表里、稳当范围、违反“不洁之物”入侵,骨子道理则是村民对产权的阐明和界定。不管是绕着山林和聚落巡游,照旧将犁头埋在村口,齐抒发了村民的产权意志。透立场是盗窟村频频与外村发生山林纠纷的山场,当笔者问起是否要去那里巡游时,村民示意:“天然去了。在咱们心里,那即是咱们的山,就算有纠纷也要去。咱们一直绕到双溪、后亭何处去。”由此可见,村民的村界意志极端明晰,况且自觉将游神看成宣示产权的庆典(图9)。
粗略不错说,以房派为单元来组织“修路”和“游神”,以证实山林产权和聚落范围,本质上即是盗窟黄氏家眷的组织花样。也即是说,在永泰山区的家眷发展经过中,家眷的阐扬花样不错不依赖于纸本文件,通过口授谱系和宗教庆典也不错保管家眷组织的运作。
图7 盗窟村聚落分散与元宵游神路线图(郑鹏程、李进辉制)
图8 游神途中
图9 永安堂“接驾”
四、家眷经济与生计模式
1.购置山场与田产
盗窟黄氏家眷的最先几代东谈主,可能齐是以筹办山林为生。嘉靖二年黄氏族东谈主从张家购买山场而入籍,到了万积年间,张家日益调谢,黄家适度的山场马上扩大。万历三(1575)年,张氏族东谈主立“缴归契”如下:
立缴归契东谈主张德明,承祖张君良与黄继福二家用银八两伍钱正,同买得洑口林十七阄分山场壹派,坐在永福县三十六齐后亭保地方,土名盗窟亭坑、郑塆犁壁、草湖前岭坪、洋坑、仙亭岐、吉重、横山岐,至溪为界。因嘉靖年间世乱,无处容身,祖父移居尤溪县住居,后万历三年将山场托中送归,缴卖乡亲黄继福户丁黄新发进前承归山场。三面相议,时收原价银肆两叁钱正收讫。其山场任付新发子孙前去管业,栽桐种楂杉竹等情,培留树木,遮荫风水。自卖之后,子孙并尴尬说阻占等情;如有此情,系德明露面支当,不涉归主之事。其古契不在身边,日后子孙取出,不胜行用。递年随纳山税银叁分正,付归主前去纳官完税,不得负累。两家情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缴归契壹纸,永恒为照者。
万历三年十二月 日。立缴东谈主:张德明。中东谈主:陈元有。<押>
契中所载山场的土名,现在不错详情的是横山岐、仙亭岐、亭坑。横山岐位于盗窟村南端,邻近大樟溪横冲位置;仙亭岐位于东侧,围聚透立场;亭坑位于西南端,与德化县接壤。如契中所述,这一山场底本是张君良与黄继福一起从洑口林家购买的,后张君良移居尤溪,其后裔于万历三年将产权一并“缴卖”给黄家,由黄新发子孙“前去管业”,其山税银也随之“付归主前去纳官完税”。比较嘉靖二年,这次添置的山场范围更大。起家时搭伙购买,之后再渐渐赎买使产权完整,这可能是新来侨民置产的有用方式。值得注重的是,这一山场的用途不仅在于“栽桐种楂杉竹等”,而且不错“遮荫风水”,改善了黄氏族东谈主的居住环境。
到了清顺治年间,盗窟黄氏第五代族东谈主驱动多数购置田产,其生计模式发生了彰着的变化。从现有条约文书看,其时黄氏购置的田产主要来自“福城陈尔雪”“福城陈杞使”。这些城居田主,卖地原因是“今因窎远,收租未便”。兹整理连络条约,列为表4。
上表共触及三块民田的产权交易,包括三次交易和六次找价。顺治十六(1659)年,陈尔雪将二笔民田分别卖给黄隆宇(A)和黄仁志(B),到康熙五十二(1713)年其孙陈维烈向黄瑞宗找价一次(H,载租量证明与A为吞并块地;尚未发现向黄仁志找价的契据)。顺治十六年,陈杞使将一笔民田卖给黄瑞宗(C),尔后他本东谈主和陈晋生、孙子陈孔经等东谈主共找价八次(D、E、F、G、I,另外三纸找价契尚未发现)。这一田产经过反复找价,共尽出116.65两,远擢升第一次交易的契价。需要证明的是,当初陈杞使将民田卖给黄瑞宗,而找价还触及黄隆宇、黄钦宇昆玉,可见黄瑞宗与黄隆宇昆玉应为父子,或者是共同竖立的税户。
在田产交易中,卖主之是以能够赓续找价,正常是因为卖主保留了回赎权。不外,这些条约中并未注明“照原契赎回”之类用语,可见陈氏在出卖时就已尽可能收足地价而未打算赎回。其后建议的找价情理是“今因无银办纳粮差”“今因无银应用”“今因见价比原值未敷”等,可能与其时侨民赓续涌入导致地皮价钱高潮关联。粗略,黄氏家眷看成外来侨民,需要关照原业主产权的历史正当性。而且,经过多年的山林筹办,黄氏家眷一经积蓄了相当多的钞票。不外,上述田产可能独一收租权,而无耕作权。如:
立卖契陈杞使买得元履叔祖民田壹号,坐产卅六齐盗窟地方,受种贰石贰斗,载租贰拾贰石,每石重陆拾斤,载米五斗五升。今因窎远,收租未便,托中送卖与黄瑞宗为业,每石租估值时价银贰两正(共价肆拾肆两正)。其银即日收讫,其田即付管业,当差纳粮。其业系杞使□书内己业,与房叔昆玉无干,并无错乱不解之事;如有不解等情,系杞知当,不涉黄家之事。今欲有凭,立契为照。计开:土名顶头洋、对中洋中、柿墘尾、竹干头尾、门口垄中、赤尾墘、大王墘尾、水溜下、山头隔仔、上垄𡎆、菖蒲垄、长垄、白梅𣗬墘、半岭墘。
顺治拾陆年捌月 日。立卖契:陈杞使。在见:叔尔雪。中东谈主:叔公觉斯。代书:叔祖聚九。<押>(大熟)
此契主要记载了连络田产的收租量、征税量和所在地,而且明确本旨交易之后“即付管业,当差纳粮”,即完成产权过户,但并未本旨不错“召佃耕作”。此外,卖主卖田的原因亦然“收租未便”。因此,不难臆度,在其时盛行“一田二主”的历史环境中,原业主独一收租权,并无耕作权。
盗窟村的耕地相当有限,大多数族东谈主以开山种树为生。到了清代后期,土产货山场已开拓殆尽,有不少族东谈主去外地租佃山场,开辟新的营生路子。兹引条约为例:
立安佃东谈主漈水李椿松众共管有山场一段,坐落东瀛村,土名坑里垄头,四至依古佃段兑山界。今安付盗窟黄孙水□边,丁巳春耕作,开掘山畬,扶助实物生理,搭藔厂住居。递年到十一月十五之期办纳山租钱肆拾文,汇集交入,不许越期少欠。其租不失,其山永耕;其山欠租,付主召佃别安。其山不许私安兑,如有私兑,付山主直安,不敢阻霸等情。恐口无凭,立安佃为照。
咸丰七丁巳年十月 日。立安佃东谈主:李椿松众丁:振硕、彩衣、文球。<押>(年年大熟
此契中黄孙水租佃的山场位于东瀛村,离盗窟村较远,是以必须“搭藔厂住居”。这一山场属于漈水李氏家眷,黄孙水租佃之后,不错“开掘山畬,扶助实物生理”,即同期筹办农业和林业。山主本旨,“其租不失,其山永耕”,即田户只消如期交租,就不错享有山场的永恒耕作权。从现有条约文书看,清代盗窟黄氏族东谈主在洑口、涌口一带租种了不少山场,从事开山种田、植树造林等多种筹办。
2.黄瑞宗支派的多元筹办
在盗窟村现有文书中,有一组黄瑞宗支派的条约和账本,响应了清代至民国时期该支的财产形态与筹办方式。这批文书由黄国语先生储藏,一共五箱,两箱为账本,三箱为条约,大部分条约成包保存,另有极少条约散件。经整理,除个别残损、串票的契据外,共有252笔触及交易、典当、找价、租佃的产权交易,手艺跨度达200余年(图10)。
图10 黄国语文书2、3号箱
所载交易年代/数目分散图
从上图不错看出,黄瑞宗家眷在康熙、雍正年间(1704—1735)的产权交易很少,到乾隆年间(1736—1795)驱动加多,嘉庆年间(1796—1820)出现井喷,到谈光中期(1834—1844)达到顶峰,从谈光晚期至民国初年(1845—1914)逐步减少。就其产权交易花样而言,触及交易的有100笔,找价33笔,典当66笔,承佃52笔。在不同历史时期,其产权交易花样有彰着变化,真切了阶段性特征。
康熙至雍正年间,其产权交易独一2笔,不错暂不推敲。乾隆初年至中期(1736—1770),该家眷每隔一两年或两三年即买入或承租(批)林木,如楂、杉、竹等,或者胜仗购入山场,而较少承租境界。大要在乾隆后期至嘉庆初年(1772—1800),购置山林的速率放缓,驱动多数承佃民田。在1772至1800年的43笔交易中,有承佃或兑佃21笔、买入7笔、找价10笔、承典5笔;在承佃、承典和买入的财产中,民田与山林之比为3∶2。这证明,其时该家眷对食粮的需求马上增长,可能扼制了对山林的投资。林木的孕育周期长达十数年,投资通告周期较长,而且收益受到市集身分制约;因此,为了确保家眷成员的食粮供给,需要开展投资通告周期较短的经济行为。
从嘉庆中期至同治末期(1802—1845),黄瑞宗家眷再次多数购置山场,承佃地皮转为相对次要的经济行为。这一时期共有10笔购入境界的记录,而购入山林的记录有29笔。到了19世纪中期,永泰山区的商品经济日渐繁荣,食粮供给一经不再是盗窟黄氏家眷经济中的要紧问题,筹办山林产业和参与商品经济日益成为主要方针。从谈光中期至清末,黄瑞宗家眷仅有3笔承佃地皮的记录,而购入山林和民田的记录分别是20和19笔;还开展多种花样的假贷行为,承典的数目已接近买入数目(36∶39),先后承典山林6笔、民田17笔、牛2只、谷仓1个、厝4座、谷会2场。这一时期,黄氏族东谈主留住了多数账本,其中主要有:黄盛照誊录的“出入数簿”,记录了自光绪元年至十三(1875—1887)年的财物借支情况;佚名誊录的“假贷簿”,记录了自光绪九年至十一(1883—1885)年借出的钱谷;黄振贡誊录的“相差假贷数簿”,记录了自光绪九年至二十九(1883—1903)年的亲邻借债和自家开支情况;黄盛贤誊录的“钱数·肉数”,记录了自光绪二十一年至二十三(1895—1897)年亲戚之间的钱物交易情况。不错看出,晚清时期该家眷的产业稳步扩展,并通过典当等假贷花样坐食租利,成为巨富之家。
从光绪中期驱动,黄瑞宗陆续购置公产,充实家眷共有经济。举例:光绪十六(1890)、十七年,“本祖仁聪公众”分别承典、购入民田底面全一号;光绪二十二(1896)年,“本祖瑞宇公”承典民田底面全一号;光绪二十五(1899)年,“本祖邦仪公”承典民田一号。此外,光绪十六、二十四(1898)年,“户丁”黄盛利、黄家骥先后向“仁聪公众”找价。这证明,其时有些族东谈主家境没落,不得不出卖私产以没收产。在黄国语储藏的文书中,还有一本《凤山寺广泽尊王明会策》,其中记录了“诸同东谈主”各出“丁谷壹拾斤”、放贷孳生“以为递年庆祀”的筹办方式。
黄瑞宗身处明清之际,其后裔是清代盗窟黄氏家眷中较为直快的支派。由于族谱贵府不全,咱们暂时无法系统熟谙这一支派的发展经过。从现有文书看,这一支派通过买田收租和筹办山林、放贷取利,赓续扩展家眷经济,积蓄了丰厚的资产。在盗窟村的特殊生态环境中,诈欺家眷组织开展多种筹办,粗略是最为有用的生计模式
五、山林产权与纠纷联合
永泰历史上的山林产权最先主要依据“山税”,即通过缴纳“山税”而占有“税山”。由于“山税”是按里甲系统摊派的,因而领有里甲户籍是掌管山场的基本前提。在里甲户籍“世及化”和“粮户归宗”的历史布景下,山场产权正常包摄于家眷组织,开拓山林必须得到家眷的授权。跟着山区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山林的产权交易日益频繁,频频发生各种花样的产权纠纷。在盗窟村现有文书中,有不少对于山林纠纷的贵府,有助于探讨当地历史上的山林产权模范与纠纷联合方式。
嘉庆年间,盗窟村黄子兔在筹办山场的经过中,陆续与土产货族东谈主和德化王村黄氏族东谈主发坐褥权纠纷,现有关联条约和诉讼文书十余件。其中族内纠纷主要触及山林的筹办范围,而不触及征税过户等问题,一般不错在家眷里面协商处分。如嘉庆十九(1814)年黄邦铢所立条约:
立送契东谈主叔邦铢,祖置有山场壹派,坐落德邑地方望月洋,土名大深埯,抽起初置子粒,旧年出卖,缘界址不解,两边曲直,族弟进前理喻,到山勘明,再立契据,界址再明。上至横路为界,下至小坑为界,前至兔己业为界,后至中仑□直落铢己业为界,四至领悟。今因道路隔远,管掌未便,自发凭中送与本房侄子兔边就近管业。三面言议,前收过价钱贰仟肆佰文正。其钱随契领悟,其界内之山场、子粒、楂、杉、杂木等项,听付侄前去生理管掌为业,任从其便,叔日后子孙不得异言生端争执之理。其界外之山场中仑壹半,及后仑山场、子粒、楂、杉物业,凭公评还工资钱贰仟肆佰文,付兔收明,其山内付还铢发复活理为业,侄日后不得异言越界争执之理。其山场并无错乱不解等情;如有此情,系是叔露面抵当,不涉侄之事。既处以后,不得反悔,两家和好。今欲有凭,立送契一纸,永付为业为照。
嘉庆十九年十一月 日。立送契东谈主:叔邦铢。知契:须眉桂。公见:弟君怀。同处代字:侄子建。<押>(进益)
此为卖契,却称“送契”“送与”,可能是因为交易两边为叔侄关系。黄邦铢于嘉庆十七年将德化望月洋的山场卖给了黄子兔,但因为“界址不解”发生纠纷,到嘉庆十九年,再请族亲“到山勘明”,重新立契详情范围。其界内山场偏激所有产出齐交由买主筹办经管;但又触及界外的两处山场及作物、树木等,可能底本是买主越界筹办,经“公评”之后交还卖主,但必须赔偿买主“工资钱”2400文。从此契不错看出,由于山容颜形复杂,范围费解,很容易越界筹办,引起产权纠纷。不外,在家眷里面,经过实地勘查和联合,此类纠纷照旧不难处分的。此契的“知契”“公见”“代字”齐是至亲,在纠纷联合中阐扬了主要作用。
当山林纠纷触及族外之东谈主,尤其是涉偏激他政区时,民间联合很难阐扬作用,频频形成昙花一现的诉讼案件。嘉庆九(1804)年至十一年,盗窟黄允恭与德化黄歌泰之间发生山林纠纷,先由德化县审理,判决后允恭不服,又告到永春州,效力判定两造重新离别范围并交换山场。真谛的是,此案触及向黄允恭租山的黄子兔,知州在了案时要求黄子兔重新“立认批”,其步伐如下:
黄某某有旧年对黄允恭认耕拱斗山内土名岐头湖等处山场,开垦田畬,栽培楂、桐,纳谷租五十斤、油十五斤。今因黄允恭与黄歌太争控此山,蒙州宪断,某认耕之山归黄歌太管掌。今向黄歌太填立认批,此山仍旧付某耕管,其积年应纳谷租、油租,对歌太清算,不敢短欠。恐口无凭,合立填认批为照。
这一条约的行文步伐是永春州拟定的,当事东谈主只可依此填写,不可鼎新。批字后还附有黄歌泰的“遵依”:
具遵依东谈主德县民黄歌泰等,今当太老爷台下遵依得:众等祖管拱斗山场,遭黄允恭借典黄登国半纲[网]占全山以致叠控一案,兹蒙明讯断:将拱斗即涌口全山,水分大溪一片付黄允恭管掌,因歌等祖上并无典卖承;分小溪一片付歌管掌。所有水分小溪,系土名崎[岐]头湖,缘黄子兔等前该向黄允恭承认耕作,年纳黄允恭租谷五十斤、楂油十五斤,蒙兹断归歌管,令歌备银一百廿元,付恭收领;仍令黄子兔等向歌立认,积年纳油、谷应如前数斤声向歌缴纳,不得缺少,黄允恭不得争执。其从前两告所有造给葬者,听其祭扫各垦,不许移将非己所管之山安给他东谈主,以断葛藤。歌等凛遵宪断,即日备银支缴,合具遵依是实
从名义上看,黄歌泰争回了“小溪一片”山场,似乎取得高出胜;但他需要赔偿黄允恭120银元,而且必须保留原田户黄子兔的筹办权,不可换佃。这可能是因为山林筹办需要历久投资,半途换佃例必引起更多纠纷。其实,山林纠纷之是以很难处理,其根源往往齐不在于山场的产权,而是山上的物产。
此案触及的另一问题,是两造在山上营造的祖坟。判语明确指出:“二比坟茔,各听仍旧管祭,不许两家戕害。”在审理山林纠纷时,不管产权如何变更,坟茔一般齐保管近况,这相宜情理;但坟茔正常触及山场的筹办经管,为日后再起纠纷埋下隐患。
在盗窟黄氏文书中,现有乾隆五十四(1789)年黄允恭所立批字,其中记载黄允恭曾以“酒礼银”一两的价钱,转让岐头湖境内的地皮给黄子兔葬父。黄厚泰于嘉庆十一(1806)年收回岐头湖山场之后,黄子兔仍然租用这一山场,其父坟也不受影响。但是,时过不久,黄子兔与黄歌泰等再次因此而发生讼案。嘉庆十七(1812)年,黄子兔以“垦伤父坟、纠凶砍搬”为由,到德化县控告黄歌泰等东谈主,其诉状如下:
新案、经承、原差、作念状东谈主<空白>。认戳东谈主<保戳>。代书<空白>。
起诉东谈主:黄子兔,住清□□□南埕□涌口乡,距城八十里。
代书<:钤记>。<横批:>正堂胡。<右:>官给代书,周德戳记。
<左:>嘉庆十七年三月初六日给。<中:花押>
起诉东谈主:黄子兔,年三十五岁。
为垦伤父坟、纠凶砍搬事。缘兔父乾隆三十三年向黄允恭批给山场,土名岐头湖、石龟坑等处,搭厂居住,栽种地瓜,扶助杉、松、楂、竹、桐林、杂木;杉、松二树成材之日,对半中分。至乾隆五十四年,兔父身死,向允恭批给风水一穴,坐在岐头湖坪𡎴,坐庚向甲,安葬父柩,剪作念成坟。嘉庆五年,恭等见兔山内有楂,勒兔纳油租十五斤;见兔山内开些田丘,勒兔纳租五十斤。至九年,恭与黄歌泰争控此山,蒙州主贺讯断,批给造坟,各界存留十八弓,批给耕作,仍听耕作。迨嘉庆十二年,黄油泰、歌泰、威泰勒兔增纳油租十五斤,增纳田租五十斤。各安批据,租无粒欠。冤有居泰居心无良,欺兔弱佃易噬,至本月,胆纠子弟黄多泰、佳谟、佳往、黄江等,将坟庭垦拼为田,杉、松强砍计三百余株,搬运至溪,欲去省卖。哀投地保黄平霞、族房黄孙权到验称究,不睬证明注解,欺弱肉易食,莫奈他何。切父坟拼伤,仇难共戴;杉、松砍占,理实难容;非蒙法究,孱民无主。合叩乞太老爷为孱作东,恩准勘究,押修坟庭,追还木价,沾恩切叩。
署德化县正堂加三级记载五次胡批。
嘉庆十七年三月 日起诉。
被告:黄居泰、黄江、黄多泰、黄佳谟、黄佳往。
旁证:地保黄平霞、族房黄孙权。<状式条例>
从诉状看,早在嘉庆五年、十二年,山主黄允恭、黄歌泰等就因为黄子兔在山上筹办得申明鹊起而眼红,要求加租,黄子兔逐一得意。怎料黄居泰等见子兔憨厚可欺,悍然纠党前来垦坟抢树。过后黄子兔先是“哀投地保”却“莫奈他何”,只得告到县衙。
黄子兔的诉状上呈后,德化县似乎一直拖延未办。两年后被告方反而控告黄子兔“叛佃盗砍”,而黄子兔亦再告黄车太等“自砍诬砍”。这一讼案资历了互控、催状、联合、销案、再控等一系列经过,主要情节见表5。
从上述贵府不错看出,此案资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嘉庆十九年八月至嘉庆二十(1815)年十月,黄车太等与黄子兔互控,经“公亲联合”后一度妥协。第二阶段为嘉庆二十年十一月,黄子兔再次上诉,到翌年二月由德化县典史受理。由于尚未发现最斥逐案贵府,此案结局尚不明晰,但经过已耐东谈主寻味。
最先,黄车太等控告田户黄子兔私伐松树贩卖,而子兔则控告车太强砍竹木在先、歪曲盗松在后。在互控的诉状中,出现了“乡邻廖文太”“山邻许宫世”“地保黄平霞”等中间东谈主。两造齐将诉状送至“汪捕爷”处,其批示是“候讯察究”。到了翌年四月,黄车太在催状时编削了控词,将“盗砍松树二百余根”改为“祖坟前荫树盗砍去十余株”;黄子兔则称车太等在该地并无坟茔。
细究案情,这次纠纷的缘故很可能是黄子兔在坟茔周边种树,主佃两边争执其收益要不要按照七年前批佃时议定的分配决策分红。此案拖延一年多,在两造一再催状之下才予“并案传讯”。本质上在官方传讯之前已有“公亲”联合,两造立下了“遵依状”,但砍树伤坟和荫树收益分配等问题并未处分。
几天后收租时风云再起:黄子兔未能如期交租,黄威太纠集亲一又强行搬走其油茶籽,两边发生了肢体错乱。黄子兔于十一月初三提交诉状,至十二月初八日再次上诉,并指控捕差李兴到家扰索。由于这次讼案触及官差,官府不得不正面受理。效力如何,现在还不知所以。
此案实质是主佃两边的利益错乱。山主试图加租,而田户致力于抗租,无法协商则诉诸暴力,最终演变为诉讼。这种因租佃山场而出现的租佃矛盾,与山林经济的筹办方式密切连络。由于山林的筹办周期较长,经济效益较高,很难采纳定额租花样,正常是实行分红租。不外,山林经济大多稳健多种筹办,如本案中黄子兔租佃的山场,底本只商定对山上的松树和杉树实行分红,其后山主又要求加收茶油和田租,以致要求对坟地的“荫树”分红。可见,在山林筹办中出现的产权纠纷和利益错乱,比一般的地皮筹办更为利弊和复杂。
盗窟村现有有不少诉讼文书,但经过判决的案件并未几见。一般说来,如果案件拖延未定,两造齐会诉诸“公亲”,寻求协商处分。尤其是家眷里面的产权纠纷,协商、说理的处分方式最为常见。举例,黄君义于嘉庆五(1800)年告黄起夸盗葬,黄起夸于嘉庆七年反告其“瞒情握控”,两造一度越诉至福州府。终末“凭公托亲”,两边私了,立据字如下:
立据字叔祖君义,前祖置有生坟壹穴,坐落土产货土名郑塆柿𣗬墘对中仑。因生坟无须,兄君高于嘉庆伍年柒月间出卖侄孙孙好意思下葬父柩,其价银兄俱收讫。义向兄取价,被兄全吞,不愿分义,遂于嘉庆五年八月间,以借土匪葬等词赴卢县主呈控。兹因呈催年久未结,今凭公托亲,劝侄孙再出价番九圆正,其银即日收讫。其侄孙父坟,义日后不敢翻控异言等情。恐口无凭,立据字为照,坚定不移。(内改“用”一字,再照。<押>)
嘉庆七年十一月 日。立据字:叔祖君义。亲公见东谈主:卢好意思仲。叔祖:学与。代字中见:兄君怀。<押>(兴旺)
如上所述,黄起夸底本是向黄君高买地葬父,而黄君义因坟价“被兄全吞”,愤而起诉黄起夸盗葬,其实仅仅为高出到坟价;其后舍弃诉讼计谋,转而求援于公亲劝谕才称愿以偿。在条约中签字的三位“公见东谈主”有两位是黄氏族东谈主,另一位是后亭卢氏族东谈主中的贡生,是其时洑口的地方精英。
可见,在民间产权纠纷中,向官府建议诉讼是不得已的作念法,其主义是引起地方社会的真贵,向对方施加压力。在诉讼经过中,两边不仅要面对仕宦和差役的敲诈,还可能受到乡邻的非议和责怪。因此,在建议诉讼之后,总结乡里请公亲说理,靠谈德力量已毕诉求,才是其时处分产权纠纷的主流采纳。
六、结语
盗窟村的地名因“格头寨”而来,如今村中却并无庄寨。那么,明清以来的盗窟村,究竟资历了若何的发展经过?或者说,相对于周边地区的其他墟落,盗窟村具有若何的历史特色?本文试图探寻其中巧妙,但尚未得到明确的谜底。
明嘉靖曩昔,盗窟村隔邻已建有“格头寨”,可见这里曾是军事闪耀要隘。由于当地毗邻德化县,其闪耀对象主若是来自德化场所的伏莽。明中期的德化恰是伏莽渊薮,如:正宗十四年,“沙县邓茂七作乱,分其党掠泉州,烧德化县治,结寨山谷,复攻郡城”;弘治五年,“漳平盗缓和进寇安溪,攻陷县治,掠德化”;正德元年,“广东盗始入闽,东谈主不悦九十,自南靖流掠长泰,所至俘质妇女,索金帛,官兵不可御,遂入安溪、德化县”;嘉靖元年,“广东、汀漳盗流掠安溪、南安、永春,遂入德化”。康熙《德化县志》的编者合计,德化历史上伏莽频发,主若是由于“泉郡滨海,德独倚山,介处数邑间,一隅窃发,云集而响应之,虽有险可凭,亦挺之使走耳”,“五州辐辏,盗发走集之区”。从上述贵府不错看出,明中期流窜于闽中山区的“伏莽”,主若是来自广东和闽西南地区的流民。明代后期,这些流民大多以种菁伐木为生,成为山区开拓的主力军。
洑口地区濒临大樟溪,水路输送便捷,可能是永泰山区开拓较早的地区之一。明代中期,已有不少外来侨民在当地入籍假寓,筹办山林资源。举例,看成屯军后裔的双溪白氏家眷和后亭卢氏家眷,齐是在嘉靖、万积年间落地生根,参加当地里甲和保甲系统。盗窟黄氏祖先来自汀州府清流县,嘉靖年间驱动购置山场,万积年间入籍假寓。这些外来“客民”逐步取代土著家眷,成为地方社会的主导力量。明末驱动形成的“九乡会约”,本质上是长潭溪和后亭溪流域的族群定约;以里甲和保甲为基础的赋役共同体,建构了山林开拓经过的产权模范。到了清代,洑口的社会模范相对相识,并未发生大领域的族群错乱。集居住与闪耀为一体的庄寨建筑在当地相当有数,其原因可能就在于此。
盗窟黄氏家眷假寓之初,通过购置山场筹办山林经济,积蓄了多数钞票。清代初期,黄氏族东谈主购买了福州陈氏家眷的田产。清代中期,黄氏族东谈主在洑口、涌口等地租佃山场,发展多种筹办,其生计模式日益多元化。黄氏家眷中较为直快的支派,在清代持续发展家眷经济,到晚清已有相当多的田产、山林和假贷成本。不外,盗窟黄氏的家眷组织并不发达,似乎未始创建祠堂,也未见有全族共有的族产;就连族谱亦然频年编纂的,且谱系记载有不少缺环,与口授谱系不同,与现实的分房系统也难以对应。在每年的元宵巡游、七月祭祖和冬至省墓中,村民按照房派参加庆典行为,维系家眷认可与族群模范。不外,盗窟村的现有文件尚未得到系统讨论,其历史文化内涵有待进一步发掘。
(本文經出书方授權發佈,原載《莊寨密碼:永泰文書與山區開發讨论》,福建东谈主民出书社,2020年,頁95-117。注釋從略,援用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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